公司资讯

MORE+

企业资讯

MORE+

联系我们

  • 通辽市通达气体有限公司
  • 网址:http://www.tltdqt.com
  • 电话:130-87164442
  • 邮箱:ltqtgs@126.com
  • 地址: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载能园区
    北侧甘旗卡路与兴工大街交汇处华电国际
    西100米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司资讯 > 行业动态

气瓶储存保管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/12/13 16:06:25 分类:行业动态 次浏览
1、氧气瓶应受氧气厂安全检验方可充装,气体质量和压力符合国家标准。
2、去送氧气瓶时,徐熟悉压缩氧气具有气体安全知识的人原办理,并在氧气厂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办理。
3、保持气瓶清洁,不准沾染油污、电石灰等污垢,并不准在喷好漆的瓶上做任何规定外的记号。
4、不准擅自处理气瓶零部件并严谨油污。
5、保管中应防火、防晒、禁忌与油混存,装卸是轻拿轻放,禁冲撞,运输是严谨与油混装,瓶体与车厢横向摆放。
6、做不定储备的气瓶,储备期不得超过氧气瓶试验保险期(气瓶上有钢字日期可查),储存期间不得漏气,不准与其他气瓶混。
7、使用氧气瓶,乙炔瓶切割时,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间隔15-20,米使用时必须持有上岗证人员操作,使用过程中,必须远离油类物质,必须防火、防晒,使用过程,发现漏气时请专业人士。
8、使用氧气瓶、乙炔气瓶完毕,必须关好瓶阀,交给了解气瓶知识的专业人看管。
9、在用完气瓶中必须尚存0.1Mpa的气体并关好瓶阀。
10、氧气瓶储存过程中,不得靠近热源,氧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。
11、氧气瓶必须储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内。

相关标签:

上一篇: 溶解乙炔安全意识

下一篇: 二氧化碳预防感染